
肺結核肝功能受損後怎麼辦
肺結核是肺部感染結核分枝杆菌後導致的傳染性疾病,一般透過空氣飛沫傳播。出現肺結核肝功能受損,可能是藥物性肝功能受損,也可能是非藥物性肝功能受損,需要根據實際損害原因和具體病情等情況,綜合考慮後續處理方式。
藥物性肝功能受損
肺結核行常規抗結核藥物治療後,部分抗結核藥物可能會導致肝功能受損,比如吡嗪醯胺片、利福平(Rifampin)等,對於此種情況導致的肝功能受損,需要根據肝功能受損的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只是輕微的肝功能受損,如出現食慾下降、噁心、嘔吐等症狀,可以繼續原方案抗結核治療處理,但需要密切監測肝功能變化情況。若肝功能受損明顯,出現黃疸、消化道出血等情況,則要在醫生指導下考慮停用抗結核藥物,或更換其他藥物抗結核治療,並且輔以藥物保肝治療,常用的保肝藥物有雙環醇片、複方甘草合劑液(Compound Glycyrrhizin)等;
非藥物性肝功能受損
肺結核患者出現肝功能受損,也可能是熬夜勞累、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等因素導致的。若是熬夜勞累導致,經過生活作息飲食的調整改善後,如規律作息、戒菸、戒酒等,大多可好轉。若是疾病導致,則需要進一步完善檢查,如B型肝炎兩對半、肝臟彩色超音波、自身免疫性抗體檢測等相關檢查化驗,進一步評估具體病因和病情。如病毒性肝炎需要抗病毒治療,患者可以遵醫囑使用拉米夫定(Lamivudine)、恩替卡韋(Entecavir)片,肝硬化的患者還可以進行肝移植手術。因此,出現肺結核肝功能受損後,需要完善肝臟相關抽血、影像學檢查化驗明確原因,再根據具體原因及肝功能受損程度給予規範的治療處理。生活上要注意避免飲酒、熬夜勞累、高脂油膩飲食等,儘可能避免加重肝功能損害。
肺結核六個月不再吸收
肺結核六個月病灶不再吸收有可能是病灶吸收良好,即將治癒。還有可能是結核桿菌出現了抗藥性,藥物對結核桿菌已經無效了,所以病灶不再吸收,出現了治療效果不佳的現象。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杆菌所引起的慢性傳染病,主要透過呼吸道傳播。肺結核的主要症狀是咳嗽,以乾咳為主,可能還伴有咳血和胸痛。肺結核的治療原則是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和全程治療。通常用藥物治療,主要使用殺菌劑,如異煙肼(Isoniazid)、利福平(Rifampin)、鏈黴素(Streptomycin)等,同時聯合抑菌劑,如乙胺丁醇、卡納黴素(Kanamycin)等藥物進行治療。肺結核患者一般透過規律有效的抗結核治療在1-3個月左右就可以開始好轉,病灶開始逐漸吸收鈣化,治癒則至少需要6-9個月,如果患者出現結核性肋膜炎或腸結核等併發症,治療療程甚至可以達到12個月。藥物治療無效、結核性膿胸、大咳血保守治療無效者則需要手術進行治療。肺結核患者應進行呼吸道隔離,室內保持通風,外出時應佩戴好口罩。飲食方面應多吃高熱量、高維生素、高蛋白的食物,如牛奶、雞蛋、豆漿、水果等,增強自身免疫力。肺結核在治療過程中病灶不再吸收,有可能結核桿菌出現了抗藥性,又稱為抗藥性肺結核。抗藥性肺結核多由藥物使用不規範或治療不規範所引起,出現了病灶吸收不良甚至不再吸收的情況。如果出現了抗藥性肺結核,在治療的時候,就不能再使用原有的抗結核藥物而是要選擇不常用的藥物來進行治療,因為原有的藥物結核桿菌已經對其產生抗藥性。抗藥性肺結核的治療週期更長,可以延長到18~24個月,甚至可能到36個月。患者應堅持規律、全程、合理用藥,保持樂觀的心態,積極配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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