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透過規律、科學的抗結核治療後,病情一般會在2-3個月得到明顯控制。但此時並不意味著疾病已經完全治癒,只是處於活動期比較穩定的階段,需要繼續鞏固治療至少6-9個月的時間。
肺結核患者透過規律、科學的抗結核治療後,病情一般會在2-3個月得到明顯控制。但此時並不意味著疾病已經完全治癒,只是處於活動期比較穩定的階段,需要繼續鞏固治療至少6-9個月的時間。

肺結核是由結核分枝杆菌感染導致的一種慢性呼吸系統傳染病,主要經呼吸道傳播。如果患者的免疫力較強,並且在發病早期及時進行規範化的抗結核治療,則可能在2-3個月內將體內的結核分枝杆菌徹底殺滅而達到臨床治癒的目的。但如果患者沒有積極地配合醫生進行規範化治療或自身抵抗力較差,在患病期間仍有較多的結核分枝杆菌未被殺死,則可能會出現病情反覆發作的情況,甚至還有可能導致抗藥性肺結核的發生。對於此類情況,建議遵醫囑使用硫酸鏈黴素(Streptomycin Sulfate)、立汎黴素(Rifampicin)等藥物進行聯合治療,以儘快使體內殘留的結核分枝杆菌全部死亡。
此外,由於肺結核具有較強的傳染性,所以確診為該病後應避免與他人密切接觸,以免發生交叉感染。同時還要注意加強營養支援,多吃一些高蛋白的食物,如雞蛋、牛奶、瘦肉等,有助於增強身體素質,促進病情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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