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確診為活動性肺結核,並且病情比較嚴重,則可以採取口服藥物、肌肉注射以及靜脈注射的方法進行聯合用藥治療。但如果是非活動性的肺結核,則不需要特殊治療。
如果患者確診為活動性肺結核,並且病情比較嚴重,則可以採取口服藥物、肌肉注射以及靜脈注射的方法進行聯合用藥治療。但如果是非活動性的肺結核,則不需要特殊治療。
口服
肺結核是一種慢性呼吸系統傳染性疾病,主要是由結核分枝杆菌感染所引起。在患病期間通常會出現咳嗽、咳痰等症狀,並有可能會伴隨發燒、盜汗等現象。若患者的症狀較為輕微,並沒有出現明顯的不適反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抗結核的藥物進行治療即可,比如立汎黴素(Rifampicin)、孟表多(Ethambutol)等。
肌肉注射
但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較嚴重,則需要及時到醫院就診並配合醫生透過肌肉注射的方式使用鏈黴素(Streptomycin)注射液、卡納黴素(Kanamycin)注射液等藥物進行處理,從而達到控制疾病的目的。
靜脈注射
對於部分對口服藥物不耐受或無法吞嚥者而言,也可遵醫囑採用靜脈給藥的方式進行治療,常用藥物包括異煙肼(Isoniazid)、愛黴素(Amikacin)等。
其他方式
對於部分免疫力較低下的感染者,可能還會發生肺外結核的情況,此時則需根據具體病灶部位來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如手術切除等。
建議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做好個人防護措施,避免與他人共用餐具及毛巾等物品,以免增加交叉感染的風險。同時還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平時應適當加強運動,有助於增強身體素質,提高身體抗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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