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患者在應用抗結核藥物治療的前2個月時,需要每週進行1次血液檢查、影像學檢查等複查。如果病情已經得到控制,則可以改為每月複查1次,直至停藥為止。
肺結核患者在應用抗結核藥物治療的前2個月時,需要每週進行1次血液檢查、影像學檢查等複查。如果病情已經得到控制,則可以改為每月複查1次,直至停藥為止。
對於初治的肺結核患者而言,在明確診斷後應及早開始正規的抗結核治療,常用的抗結核藥物包括Isoniazid(INH)、立汎黴素(Rifampicin)、孟表多(Ethambutol)等。通常情況下,經過積極有效的抗結核治療,患者的臨床症狀可逐漸改善或消失,實驗室檢查可見白血球和血沉恢復正常,胸片顯示病灶明顯吸收或縮小。此外,由於抗結核治療是一個長期過程,因此建議患者遵醫囑足療程服藥,並且定期到醫院隨訪複查,以便醫生及時瞭解患者的身體狀況以及疾病恢復情況。
一般情況下,肺結核患者在完成強化期的2個月治療後,病情會得到有效控制,此時則不需要頻繁複診。但如果患者出現乏力、食慾不振等症狀加重的情況,則應及時就診,以免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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