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通常在治療1-2年的時間後複查,並且檢查結果為陰性時,可以認為是治癒。但也有部分患者可能由於病情較重、抵抗力差等原因,在停藥一段時間後出現復發現象,此時屬於不好的情況。
肺結核通常在治療1-2年的時間後複查,並且檢查結果為陰性時,可以認為是治癒。但也有部分患者可能由於病情較重、抵抗力差等原因,在停藥一段時間後出現復發現象,此時屬於不好的情況。
如果患者確診為肺結核,需要進行積極的抗結核治療,常用的藥物有Isoniazid(INH)、立汎黴素(Rifampicin)等。此外,還需要注意休息,避免勞累,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及新鮮,給予充足的營養和豐富的維生素,增強身體抵抗力。
疾病因素
當患者患有其他嚴重的基礎疾病或長期應用類固醇、免疫抑制劑等藥物時,會使患者的免疫力下降,導致肺結核病灶沒有完全被清除而發生復發的情況。
時間因素
對於初治的肺結核患者而言,其療程一般是6個月左右,但如果患者在治療期間未遵醫囑用藥,自行減量或者漏服藥物,則可能會延長治療時間,甚至會導致肺結核反覆發作。另外,如果是耐藥肺結核患者,由於其體內的細菌對多種抗結核藥物產生了抗藥性,因此治療難度會明顯增加,而且治療週期也會相應延長,有的患者可能需要2年才能使肺結核得到控制,之後再鞏固治療半年以上,才可以達到臨床治癒的標準。若在此過程中出現間斷治療等情況,則有可能會造成肺結核復發。
綜上所述,建議肺結核患者一定要堅持全程規律用藥,足療程、足劑量治療,切不可擅自更改方案或隨意減少藥物用量,以免造成不良後果。同時還要定期到醫院隨訪複查,以便醫生能夠及時瞭解病情的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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