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糖耐複查餐二時血糖正常值為≤10.0mmol/L。如果餐後一小時血糖≥10.0mmol/L,則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若餐後兩小時血糖≥8.5mmol/L,則可考慮是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糖耐複查餐二時血糖正常值為≤10.0mmol/L。如果餐後一小時血糖≥10.0mmol/L,則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若餐後兩小時血糖≥8.5mmol/L,則可考慮是妊娠期糖尿病。
臨床上一般建議孕婦在懷孕24-28周進行75gOGTT糖耐量篩查試驗,即口服75g無水葡萄糖溶於300ml水中,在5分鐘內喝完並開始記錄血糖數值。從第一口糖開始計時,分別於半小時、一小時、兩小時抽一次血測血糖,其中空腹狀態下血糖的正常範圍為3.9-5.1mmol/L,服糖後一小時血糖正常值為<10.0mmol/L,服糖後兩小時血糖恢復正常,其正常值為<8.5mmol/L。如果任一時間點出現血糖異常的情況,則需要進一步檢查明確病因,並積極治療原發病,以免影響胎兒發育或造成巨嬰症等情況發生。
此外,由於妊娠期高血糖對母體和胎兒均有不良影響,因此需注意飲食控制,少吃含糖量高的食物如蛋糕等,多吃新鮮蔬菜水果及瘦肉、魚蝦等優質蛋白類食物,同時還要適當運動鍛鍊,有助於促進身體代謝,幫助血糖控制。
#部分藥物尚未在所有地區上市,僅供參考#
#網站專稿,未經書面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