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婦在進行75gOGTT糖耐量試驗後出現血糖異常的情況,則需要再次複查。此時的檢查稱為糖耐量複查,主要是為了明確孕婦是否有由妊娠期糖尿病轉變成2型糖尿病的風險。
一、意義
當孕婦空腹時,靜脈血漿葡萄糖濃度為5.1mmol/L-6.8mmol/L,餐後1小時血糖水平為6.7mmol/L-9.4mmol/L,餐後2小時血糖水平恢復正常,即≤8.5mmol/L。若其中任意一個時間點的血糖值超過正常範圍上限,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而部分女性在經過積極治療之後病情得到控制,並且身體恢復也比較好,在停止使用胰島素之後可能會轉為2型糖尿病,所以需要做糖耐量複查來判斷是否出現了這種情況。
二、注意事項
飲食
由於懷孕期間進食的食物種類較多,建議患者先記錄下前一次進食的具體食物名稱及數量,然後按照之前的進食方式進行準備,以便於醫生準確瞭解進食情況。
飲水
建議患者將最後一次飲用的液體記清楚,因為有些藥物可能會影響糖耐量的結果,如咖啡、茶等飲品都屬於利尿劑,容易導致結果不準確。
運動
在做糖耐量之前的一天要適當減少活動量,不要劇烈運動,以免影響到檢測結果。
三、相關指標
如果空腹狀態下血糖≥7.0mmol/L或餐後1小時血糖≥11.1mmol/L,即可確診為妊娠期糖尿病;如果空腹狀態下的血糖介於4.4-5.1mmol/L之間,餐後1小時血糖介於8.5-11.1mmol/L之間,餐後2小時血糖介於3.9-6.1mmol/L之間,則提示存在糖耐量受損的情況,需引起重視,必要時應遵醫囑應用胰島素製劑控制血糖。
四、治療方法
一旦確診為妊娠期糖尿病,應及時採取對症處理措施,包括調整飲食結構和限制每天攝入總熱量的數量,同時鼓勵適量運動以幫助控制體重。此外,還應在專業醫生指導下選擇合適的降糖藥或者胰島素製劑進行個體化治療。
#部分藥物尚未在所有地區上市,僅供參考#
#網站專稿,未經書面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