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後再次懷孕的女性,整個孕期需進行13-20次產前檢查。第一次是在手術後滿6周時到醫院做超音波檢查,確定胎囊是否已經進入子宮腔內,並且要測量胚芽長度與停經天數是否相符。第二次是孕12周,需行超音波觀察頸部透明帶(NT)(頸項透明層厚度檢測),第三次是孕中期時做糖耐量篩查,第四次為孕晚期的全面系統檢查。
剖腹產後再次懷孕的女性,整個孕期需進行13-20次產前檢查。第一次是在手術後滿6周時到醫院做超音波檢查,確定胎囊是否已經進入子宮腔內,並且要測量胚芽長度與停經天數是否相符。第二次是孕12周,需行超音波觀察頸部透明帶(NT)(頸項透明層厚度檢測),第三次是孕中期時做糖耐量篩查,第四次為孕晚期的全面系統檢查。

在孕早期的時候,孕婦主要透過血液HCG值來判斷胚胎發育情況,一般建議間隔7-14天複查一次彩色超音波,以明確胎兒成長發育的情況。在孕中期以後,隨著妊娠月份增大,需定期進行唐氏篩查、四維彩色超音波等檢查,在孕20周可開始建卡,建立妊娠期保健手冊,之後每4周左右進行一次常規產前檢查。孕晚期除了繼續監測血壓和體重外,還需加強監護,每週至少做一次產前檢查,直至分娩。
此外,對於剖腹產後再次懷孕的女性,由於之前有過腹部切口史,所以要注意觀察是否有腹痛或陰道流血等情況發生,如果出現不適症狀要及時就醫。同時也要注意避免劇烈運動,以免導致腹壓增加而引起子宮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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