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患者是否需要透過口服藥物或進行血液透析來治療,應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如果患者腎功能衰竭進入尿毒症狀(uremic syndrome),並且沒有明顯的臨床症狀,則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口服藥物的方式來進行治療。
尿毒症患者是否需要透過口服藥物或進行血液透析來治療,應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如果患者腎功能衰竭進入尿毒症狀(uremic syndrome),並且沒有明顯的臨床症狀,則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口服藥物的方式來進行治療。
但如果患者出現了嚴重的水腫、高血壓等症狀,則可能需要配合醫生採取腎臟替代治療的方式來改善,比如血液透析等。因為尿毒症是腎病發展到終末階段所出現的一種病症,會對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會危及生命安全。因此,在臨床上主要針對病因積極進行對因治療,同時還要結合併發症進行綜合治療。
對因治療
如果是慢性腎絲球腎炎導致的疾病,可遵醫囑使用普賴鬆(Prednisone)、環磷醯胺片等藥物進行治療;若是糖尿病腎病所致,則需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二甲雙胍(Metformin)、格列苯脲(Glibenclamide)片等降糖藥物控制血糖水平。此外,對於急性腎傷害引起的疾病,還可遵醫囑使用呋塞米(Furosemide)、布美他尼(Bumetanide)等利尿劑促進排尿量增加,有助於降低血鉀與肌酐水平。
腎臟替代治療
若患者存在中、重度水、電解質、酸鹼平衡失調以及高鉀血症等情況時,則需要及時接受腎臟替代治療,如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其中血液透析主要是利用透析機將體內的毒素與水分濾出,從而改善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紊亂的情況。而腹膜透析則是利用自身的腹膜作為半滲透膜,使葡萄糖從動脈端向靜脈端移動,以達到清除體內廢物和多餘的水分的目的。
建議尿毒症患者平時注意休息,避免過度勞累,以免加重不適症狀。另外,還需定期複查,瞭解身體恢復情況。若期間出現明顯不適,還需及時就醫診治,以免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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