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不用隔離:放寬COVID-19通報定義

分類: 健康百科 编辑: 39健康網 時間: 2024.03.04
該文指出COVID-19通報定義放寬,納入"輕度症狀"以增加檢測效率。

該文指出COVID-19通報定義放寬,納入"輕度症狀"以增加檢測效率。

放寬COVID-19通報定義

放寬COVID-19通報定義點如下:

1. 定義中包括“輕微症狀”以提高檢測率。

2. 無症狀個案不再列入通報,以減少假陽性。

3. 將同住成員出現相關症狀作為通報條件之一,以更完整掌握疫情狀況。

4. 明確區分“可能感染源”與“密切接觸者”,以便有效管理接觸史。

5. 香港政府會持續評估及調整通報標準,以確保公共衞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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