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在停用藥物後出現焦慮症狀加重的情況,可能是由於疾病本身沒有徹底治癒、自身因素變化等非病理性原因引起。也有可能是抗憂鬱類藥物的副作用所致,如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中的西酞普蘭、舍曲林(Sertraline)等,此類藥物半衰期長,容易蓄積中毒而引發焦慮情緒。另外還可能與合併其他精神障礙有關。
一、非病理性原因
疾病本身沒有徹底治癒
若患有焦慮症,在病情緩解時期自行減量或停藥時,並未達到臨床治癒的標準,就可能出現停藥後焦慮症加重的表現。此時建議及時就醫複診,在醫生指導下逐漸減少用藥劑量或者更換藥物進行治療。
自身因素變化
部分焦慮症患者的發病機制尚不明確,考慮與遺傳、生物學以及心理社會等因素相關。當上述影響焦慮症發生的因素發生變化時,也可能會影響疾病的恢復情況,從而出現停藥後焦慮症加重的現象。因此日常生活中應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規律作息,適當運動鍛鍊身體,有助於加強免疫力,也有助於預防焦慮症復發。
二、病理性原因
抗憂鬱類藥物副作用
臨床上用於治療焦慮症的主要為抗憂鬱類藥物,常見的有帕羅西汀(Paroxetine)、利普能(Escitalopram)等。這類藥物服用時間比較長且具有一定的成癮性和耐性,一旦停藥可能會出現戒斷反應,表現為軀體不適及焦慮等症狀。建議立即就診遵醫囑調整用藥方案,可以諮詢專業醫師是否可應用其他替代療法來代替原有藥物繼續治療。
合併其他精神障礙
若患者除焦慮症外,同時還存在其他型別的精神障礙性疾病,比如憂鬱症、雙相情感障礙等,則需要聯合多種不同型別的精神科藥物共同治療才能控制好病情。若擅自停藥則可能導致以上多種精神障礙同時發作,進而誘發嚴重的焦慮症狀。對於這種情況應及時前往醫院完善檢查並積極對症治療。
此外,焦慮症屬於一種慢性神經精神性疾病,一般透過長期服藥才能夠得到較好的改善。但若是突然停藥或者是間歇性的漏服、少服藥物,都有可能導致病情反覆發作,甚至還會使原有的症狀進一步加重。所以平時一定要謹遵醫囑合理使用藥物,避免擅自更改藥量或者是私自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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